問題已解決
這個人同時有個體戶,還在別處發(fā)工資,怎么做匯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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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 分別來做匯算。 個人經(jīng)營所得稅在次年3月底做匯算 按 應(yīng)納稅額= (年度收入總額-成本、費用 )X 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2. 個人綜合所得的話 在次年 2023年度匯算應(yīng)退或應(yīng)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無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2023年已預(yù)繳稅額 這來計算
01/11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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