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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二 應付職工薪酬屬于負債,在發(fā)方,負債減少時記在借方 銀行存款屬于資產,在發(fā)放,資產減少記在貸方 以此理解 其他應收款屬于資產,在發(fā)放,是因為已經在員工薪酬里扣除了,所以我能理解成,我相應其他應收款就減少記在貸方,再做一筆業(yè)務,借其他應收款,貸銀行存款,表示300元錢回到公司了? 應交稅費屬于負債,在發(fā)放,記在貸方是增加,在一個貸方又可增加又可以減少嗎?

84785032| 提問時間:02/27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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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同學你好 這個可以的 是這樣理解
02/27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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