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去年因為個稅專項附加扣除調整了扣除數(shù),導致部分員工申報個稅時,個稅是0,但是工資已于上月發(fā)放,個稅單位代扣代繳,目前一直掛在應付個稅科目上,如果現(xiàn)在發(fā)放給員工,需要合計算個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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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 不需要的呀 因為你申報個稅的時候就是按照應發(fā)已經申報了
03/01 17:06
84785006
03/01 17:16
那直接發(fā)放就行了吧
王璐璐老師
03/01 17:19
你好 是的 這個是直接發(fā)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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