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公司是一般納稅人,2023年有進項加計抵減優(yōu)惠政策,2024年已經取消了這個政策,之前附表四的期末余額就為0了。我2023年加計抵減進項做賬是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貸:營業(yè)外收入—增值稅加計抵減。2023年底加計抵減期末余額18484.19元,我是可以做相反分錄沖減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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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這個需要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03/11 11:03
王小山老師
03/11 11:05
或者你直接反結你12月份的賬,把這個金額調平
84784992
03/11 11:06
明白了,好的,謝謝老師
王小山老師
03/11 11:09
客氣了,互相交流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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