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你好。請問因產品侵權而支付的賠償款,對方不能開發(fā)票,能稅前扣除嗎?怎么做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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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 同學,企業(yè)支付消費者的賠償款不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無需取得發(fā)票就可以在申報企業(yè)所得稅時稅前扣除。只需要根據《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留存實際發(fā)生支出的相關證明資料作為外部憑證備查即可,如打款記錄、雙方賠償合同或賠償協(xié)議、個人收到賠償的收條、企業(yè)內部決議或會議紀要等。
03/30 16:31
謝謝老師
03/30 16:31
借:營業(yè)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84784999
03/30 16:35
支付的收款方是公司,不是個人
謝謝老師
03/30 16:44
對方是什么主體不重要,處理方式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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