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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6| 提問時間:08/31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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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審計師
你好需要計算做好了發(fā)給你題目
08/31 23:55
暖暖老師
09/01 05:52
(1)丙公司抵押權設立日期為 2023 年 6 月 27 日。理由:根據規(guī)定,以動產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丙公司與甲公司簽訂抵押合同于 6 月 23 日生效,但未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6 月 27 日辦理抵押登記,此時抵押權正式設立。 (2)甲公司的主張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理由: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留置已經合法占有的債務人的動產,并有權就該動產優(yōu)先受償。丁公司基于借用合法占有 M 設備,戊修理廠在丁公司不支付修理費時有權留置該設備,而不論設備的所有權人是誰。 (3)乙銀行的主張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理由:乙銀行與甲公司設立的是浮動抵押,雖已辦理登記,但浮動抵押即使登記也不得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支付合理價款并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丙公司將 M 設備賒銷給甲公司,屬于正常經營活動,且丙公司已就 M 設備設立抵押權并辦理登記,所以丙公司對 M 設備的抵押權優(yōu)先于乙銀行的浮動抵押權,乙銀行不能主張對 M 設備的拍賣款優(yōu)先于丙公司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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