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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應出勤176小時,實際出勤8小時,基本工資3500,缺勤扣款:3500/21.75/8*(176-8)=3379.31,應發(fā)工資3500-3379.31=120.69。公司統(tǒng)按這樣的表頭做的工資表及計算工資。但是總是有人提出質疑,應該3500/21.75/8*8=160.92來計算,但表頭這樣做方便計算,就確實會給員工少算,這怎么做好?

84784955| 提問時間:11/14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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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律師從業(yè)資格,稅務師,中級經濟師
您好,改公式 嘛,不合理就要改的,前面是按天算,后面就要乘天數(shù),不用小時數(shù)
11/14 21:48
84784955
11/14 21:59
就是我的方法會少40.23元,統(tǒng)一就這個數(shù),但是表頭這樣好下拉啊,要不然還要分不同的情況來拉公式也容易出錯啊
廖君老師
11/14 22:04
您好,我們這個好下拉的公式讓同事都質疑了,只能放棄了
84784955
11/14 22:05
這個也沒有正規(guī)的標準?對雙方都公平的方法?
廖君老師
11/14 22:12
您好,就是員工不質疑,公司也不吃虧的計算方法,這個確實沒有文件來規(guī)定的,有公司按實際出勤日,也不按21.75呢,還有按30天算的
84784955
11/14 22:23
所以我們財務要有自己的判斷,尋找各方合適的方法,不能員工有質疑就改。我剛檢驗了一下,發(fā)現(xiàn)月天數(shù)基數(shù)越小時,我的方法會多發(fā),基數(shù)越大時會少發(fā),也就是有得有失
廖君老師
11/14 22:26
對對,就是這個理解,我們有自已的算法,員工有他的想法,要權衡哪個是比較合理的
84784955
11/14 22:27
職能的我是按實際天數(shù)來算的,也一樣會有差異,這個差異一樣有得失,一般沒人質疑,但普工還要計算加班費,就要精確到小時,所以用21.75這個標準天數(shù)來折算任何時候都解釋合規(guī)
廖君老師
11/14 22:28
您好,是的,21.75是全年平均月工作日,這個計算有員工質疑我們就要多方考慮,也可以更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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