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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不直接制定讓組成部分的計劃執(zhí)行的重要性的匯總數低于集團財報整體的重要性水平,這樣不是風險更小嗎

蒼天無眼| 提問時間:07/06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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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兼顧顏值和才華的學霸級答疑老師,高級會計師,數十年考培輔導經驗,有系統(tǒng)的理論知識,化繁為簡,輕松攻克各種疑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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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每個組成部分的情形不同,所以要分別在各自的總體審計策略中確定,并且匯總數和集團整體重要性之間沒有可比性,可能會高于,也可能會低于,也可能會等于,這個和審計風險的控制沒有關系。因為每個組成部分都會利用自己的重要性來控制審計風險。

祝您學習愉快!

07/06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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