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我想請問一下,圖中畫紫線的部分,乙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為什么寫分錄寫出來的是 貸 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不應該是 貸 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銷項稅額)嗎?

lsy| 提問時間:10/11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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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高級會計師,擁有多年考培輔導經(jīng)驗,善于總結(jié)和歸納,擅長用簡單的小例子解釋問題原理,能化繁為簡,深入淺出,深受學員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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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是不設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的,所以直接計入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即可。

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是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的。

祝您學習愉快!

10/11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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