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權限以本公司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不屬于代理行為,而是代表行為。 2、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權限(越權代表)與善意第三人訂立買賣合同屬于表見代理。 您好老師,請問這兩句話表述正確嗎,應該如何理解

17616527945| 提問時間:01/16 11:13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秦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高級會計師,擁有多年考培輔導經(jīng)驗,善于總結和歸納,擅長用簡單的小例子解釋問題原理,能化繁為簡,深入淺出,深受學員喜愛。
已解答10083個問題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1.這個說法是正確的。

2.這個說法是錯誤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權限,是無權代表,不是代理行為,更不屬于表見代理。

祝您學習愉快!

01/16 12:07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相關問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