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老師【2019年·計算題】我國某居民企業(yè)在甲國設立一家分公司,在乙國設立一家持股80%的子公司,2018年該企業(yè)申報的利 潤總額4000萬元,相關(guān)涉稅資料如下: ?。?)甲國分公司按我國稅法確認的銷售收入300萬元,銷售成本500萬元。 (2)收到乙國子公司投資收益1900萬元,子公司已在乙國繳納企業(yè)所得稅1000萬元,子公司當年稅后利潤全部分配,乙 國預提所得稅率5%。 ?。ㄗⅲ涸摼用衿髽I(yè)適用25%的企業(yè)所得稅,無納稅調(diào)整金額,境外已納稅額選擇分國不分項抵免方式)。(3)2018年該居民企業(yè)子公司境外所得稅的抵免稅額是(?。┤f元。 1.這里的投資收益1900是稅后的為什么利潤總額是直接包含1900,利稅總額是稅前的啊?2.算抵免限額時抵免限額=2800×25%=700(萬元),實際抵免稅額為700萬元,可抵免稅額900萬元,可抵免稅額為什么不是實際繳納的1000萬?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1.這里的投資收益1900是稅后的為什么利潤總額是直接包含1900,利稅總額是稅前的啊?
回復:境內(nèi)居民企業(yè)收到投資收益1900萬元,說明這是稅后分回來的凈所得。
居民企業(yè)將境外的凈所得計入投資收益科目,影響會計利潤。
按照規(guī)定,利潤總額只是繳納企業(yè)所得稅的基礎,繳納完企業(yè)所得稅后,得到居民企業(yè)的凈利潤。
2.算抵免限額時抵免限額=2800×25%=700(萬元),實際抵免稅額為700萬元,可抵免稅額900萬元,可抵免稅額為什么不是實際繳納的1000萬?
回復:子公司在乙國繳納的企業(yè)所得稅1000萬元,是子公司針對該公司的利潤部分按照乙國的企業(yè)所得稅稅率繳納的全部企業(yè)所得稅。
居民企業(yè)持股子公司80%的比例,所以不是全資子公司。
從境外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計算時要還原為稅前所得,也就是1900÷(1-5%),在稅前所得的基礎上計算預提所得稅,即1900÷(1-5%)×5%;子公司繳納的企業(yè)所得稅中,境內(nèi)企業(yè)間接負擔1000×80%,或者套用間接負擔稅額公式簡化公式,即間接負擔稅額=(利潤實納稅額+預提所得稅+間接負擔所得稅)×分配比×持股比例=(1000+0+0)×100%×80%=1000×80%。
可抵免稅額=1900÷(1-5%)×5%+1000×80%=900(萬元)。
祝您學習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