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中國居民企業(yè)甲,在A國設立全資子公司乙,甲企業(yè)2021年境內(nèi)銷售商品收入8500萬元,銷售成本5100萬元,稅金及附加350萬元,銷售費用1200萬元,管理費用800萬元(其中業(yè)務招待費120萬),財務費用100萬元,取得境外子公司分回的稅后股息144萬元。乙公司在A國已繳納企業(yè)所得稅20萬元,當年稅后利潤全部用于分配。已知A國預提所得稅稅稅率10% 請問老師 境外子公司分回稅后股息144萬,在境外繳納20萬所得稅,境外應納稅額180萬是怎么算的

84785042| 提問時間:2022 11/10 14:56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芳兒 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同學你好 144/0.9+20=180 這樣算出來,希望能幫助到你 股息還原到稅前,然后加上稅額
2022 11/10 15:08
84785042
2022 11/10 15:15
144/0.9不是稅前所得嗎,不用在*稅率嗎
84785042
2022 11/10 15:31
要是稅后利潤一半用來分配,那該怎么計算
芳兒 老師
2022 11/10 15:33
因為這里是預提所得稅稅率 不是所得稅稅率 160 在分配境內(nèi)之前先預提了 所得稅,
84785042
2022 11/10 15:34
要是稅后利潤一半用來分配,那該怎么計算
芳兒 老師
2022 11/10 15:34
例如這個例子 乙公司2020年度需要向A國繳納企業(yè)所得稅:3 000×30%=900(萬元)。將利潤分配給甲公司,需要繳納預提所得稅:900×10%=90(萬元)。甲公司獲得該筆利潤需要向中國繳納企業(yè)所得稅:3 000×25%=750(萬元)。由于該筆所得已經(jīng)在國外繳納了990萬元(900+90)的所得稅,因此,不需要向中國繳納任何稅款。
84785042
2022 11/10 15:35
老師您看一下上面問的
芳兒 老師
2022 11/10 15:59
境內(nèi) 8500-5100-350-1200-800-100=950 業(yè)務招待費120*0.6=72 8500*0.005=42.5 120-42.5=77.5 950+77.5=1027.5 180*0.25=45 境外已繳納20+160*0.1=36 所得稅 補9 總負擔的所得稅1027.5*0.25+9=265.875 稅后利潤=1027.5*0.75+144-9=905.625 請參考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相關問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