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卷煙生產A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生產卷煙及煙絲。2020年5月發(fā)生如下業(yè)務: 業(yè)務一A企業(yè)購進一批煙葉,委托B卷煙廠加工成煙絲,煙葉不含增值稅成本為180000元,加工費30000元,B卷煙廠無同類煙絲銷售價格,代收代繳了消費稅,該批煙絲收回后,A企業(yè)將其中60%對外銷售,金額220000元。 業(yè)務二:企業(yè)將剩余的40%煙絲,用于加工生產卷煙。 已知:煙絲所適用的消費稅稅率為30%。 要求計算: (3) 委托加工收回煙絲對外銷售,應納消費稅稅額? (4) 業(yè)務二應納消費稅稅額? (5) 該卷煙生產企業(yè)5月應納消費稅稅額?

84785045| 提問時間:2021 12/18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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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審計師
你好需要計算做好了給你
2021 12/18 17:11
暖暖老師
2021 12/18 17:47
代扣代繳消費稅是 (180000+30000)/(1-0.3)*0.3=90000 3) 委托加工收回煙絲對外銷售 220000*0.3-90000*0.6=12000
暖暖老師
2021 12/18 17:47
業(yè)務2怎么沒有銷售數(shù)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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