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司一項資源綜合利用產(chǎn)品一直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優(yōu)惠政策,2018年7月因受環(huán)保行政處罰停止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2021年7月滿36個月。但2021年8月公司未及時申請恢復(fù)享受即征即退政策,2022年1月發(fā)現(xiàn)可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是否可以在2022年1月申請更正并從2021年8月開始享受增值稅即增即退優(yōu)惠政策?是否因未在2021年8月申請備案而只能從2022年1月開始備案享受?

bynezjcw| 提問時間:2022 01/11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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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詩晗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你這里正常就是八月之后就可以享受了,如果說你要延期享受可以啊,你備案的時候注明這個享受時間就行了。
2022 01/11 15:57
bynezjcw
2022 01/12 09:14
是2021年8月的時候沒有去申請備案享受即征即退,申報納稅也沒有申報即征即退,現(xiàn)在2021年1月發(fā)現(xiàn)這個問題了還可不可以去更正申報,備案從2021年8月開始享受即征即退?
陳詩晗老師
2022 01/12 11:50
你去備案的時候,你可以選擇你什么時候開始用那個開始時間來確定什么時候享受這個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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