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這個紅色標記的“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是不是指先訴抗辯權 這個綠色標記的句子的最后一句說,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如果保證期間過了,保證人還要承擔保證債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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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1.不是。
2.保證期間過了,債權人才找保證人要求履行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是可以拒絕的;如果在保證期間內(nèi),債權人找保證人的話,保證人拒絕,這時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2022 02/04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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