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是單位財務,之前問單位借了備用金2萬元,后來因臨時接到通知,調離崗位,于是我將備用金移交給A同事,但當時因為時間比較急,他沒給我開收據(jù),所以賬上一直掛著我的欠款。單位現(xiàn)在催我還錢,我與A同事聯(lián)系,他告訴我他把這筆錢又借給了另一個B同事。現(xiàn)在我將這個事情經(jīng)過寫了個情況說明,A同事和B同事給我簽了情況屬實。如果單位再找我還錢,合理嗎?或者單位要追責處分,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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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B同意這個金額,就是不合理,
2022 05/15 22:47
84784961
2022 05/15 22:49
沒看懂。那我交了這個情況說明后,是不是跟我就沒關系了?
小林老師
2022 05/15 22:53
您好,是的,提交即可
84784961
2022 05/15 23:00
好的,謝謝小林老師
小林老師
2022 05/15 23:16
您好,您客氣,您也要取得單位處置這個業(yè)務的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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