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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題六,另行簽訂的借款合同是不是應(yīng)該不交印花稅了?怎么答案還有計稅依據(jù)?

m1737_94968| 提問時間:2022 10/26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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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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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稅務(wù)師
借 貸雙 方簽 訂的 流動 資金 周轉(zhuǎn)性借 款合 同,一 般 按 年 (期 )簽 訂 ,規(guī) 定 最 髙 限 額 ,借款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額內(nèi)隨借隨還。為 避 免 加 重 借 貸 雙 方 的 負 擔 ,對這類合同只以其規(guī)定的最高限額為計稅依據(jù),在 簽 訂 時 貼 花 一 次,在 限 額 內(nèi) 隨 借 隨 還 不 簽 訂 新 合 同 的 ,不再 另貼 印花?
2022 10/26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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