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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BC那種用原材料用于自用的知識點,分不清哪種視同銷售,哪種增值稅抵扣轉出,不予抵扣?

m495618766| 提問時間:2024 07/03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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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視同銷售: 當原材料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如將原材料用于自建不動產)、集體福利(如將原材料用于職工食堂)、個人消費(如將原材料作為福利發(fā)放給職工個人)時,如果原材料是自產或委托加工的,通常視同銷售,需要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 例如,企業(yè)將自產的原材料用于建造職工宿舍,應視同銷售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 增值稅抵扣轉出: 當原材料原本用于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項目,但后來用途改變,用于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項目時,需要將已抵扣的進項稅額轉出。 比如,企業(yè)將原本用于生產應稅產品的原材料,后來改變用途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不予抵扣: 購進的原材料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 例如,企業(yè)購進原材料專門用于生產免稅產品,那么購進時其進項稅額就不予抵扣。 判斷的關鍵在于: 1.原材料的來源(自產、委托加工還是外購)。 2.原材料的用途(是用于應稅項目還是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個人消費等)。
2024 07/03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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