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老師,稅務(wù)師這道題目的題解沒看懂,麻煩老師給詳細(xì)解析解析

m11717666| 提問時間:2024 10/2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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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首先明確計算公式: 納稅人以契稅計稅金額進(jìn)行差額扣除的,2016 年 5 月 1 日及以后繳納契稅的,增值稅應(yīng)納稅額 = [全部交易價格(含增值稅)÷(1 + 5%) - 契稅計稅金額(不含增值稅)]×5%。 然后分析題目中的數(shù)據(jù): 郭先生 2016 年 10 月購買門店,支付價稅合計款項 73.5 萬元,按不含稅價款 70 萬元繳納契稅 2.1 萬元,說明契稅計稅金額為 70 萬元。 2023 年 11 月郭先生將門店以 100 萬元的含稅價格出售。 最后進(jìn)行計算: 全部交易價格(含增值稅)為 100 萬元。 先將含增值稅價格換算為不含稅價格,即 100÷(1 + 5%)。 契稅計稅金額(不含增值稅)為 70 萬元。 代入公式計算增值稅應(yīng)納稅額 = [100÷(1 + 5%) - 70]×5%。 100÷(1 + 5%)≈95.24 萬元。 [95.24 - 70]×5% = 1.26 萬元。
2024 10/25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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