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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nèi)居民王先生,2020年度從中國境內(nèi)取得全年工資薪金收入120000元(人民幣,下同,已減除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無專項附加扣除),取得稿酬收入8000元;當(dāng)年還從 A 國取得特許權(quán)使用費收入8000元,從 B 國取得股息收入3000元。王先生已按 A 國、 B 國稅法規(guī)定分別繳納了個人所得稅400元和500元。計算王先生2019納稅年度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怎么做?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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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綜合所得應(yīng)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是
120000-60000+8000*(1-20%)*(1-30%)=64480
應(yīng)交個人所得稅64480*10%-2520=3928
11/05 13:49
暖暖老師
11/05 13:49
A國應(yīng)交個人所得稅8000*(1-20%)*20%=1280
補交1280-400=880
暖暖老師
11/05 13:50
B國應(yīng)交個人所得稅3000*20%=600
補交600-500=100
暖暖老師
11/05 13:50
計算王先生2019納稅年度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稅額3928+88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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