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5年中級審計師《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復習:票據法律關系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5/02/09 10:45:23 字體:

2015年中級審計師考試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5年中級審計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為大家整理了中級審計師考試重要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票據法律關系

1.票據法律關系的主體: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持票人、承兌人、背書人、保證人等。

關系圖:

2015年中級審計師《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復習:票據法律關系

基本當事人和非基本當事人

1.基本當事人:指依票據出票行為而直接產生的當事人,如匯票和支票的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本票的出票人和收款人

2.非基本當事人:指在票據簽發(fā)以后基于其他票據行為參加票據關系的當事人,如背書人、保證人等

債權人和債務人

1.債權人:指有權請求支付票載金額的權利人,包括收款人和持票人

2.債務人:指有義務向持票人支付票載金額的責任人。又可以分為主債務人和次債務人,前者是指負有付款義務的債務人,如匯票承兌人、本票的出票人等;后者是指負有擔保付款義務的人,如匯票出票人、背書人、保證人等

前手和后手

票據上位于某一特定當事人之前的當事人稱為前手,位于其后的當事人則為后手

2.票據法律關系的客體:票據記載的一定數額的貨幣。

3.票據法律關系的內容:票據當事人依法享有的票據權利和承擔的票據義務。

第一層次:付款請求權和付款義務;

第二層次:追索權和償付義務。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