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20 蘋果版本:8.7.2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中級《審計理論與實務》練習題:銀行詢證函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小辣椒 2022/04/14 08:53:00 字體:

這世界不會辜負每一份努力和堅持。想通過2022年審計師考試,就請馬上開始!正保會計網(wǎng)校為大家整理了中級《審計理論與實務》練習題,學習從今天的練習題開始!

多選題

銀行詢證函中通常應涵蓋的被審計單位事項及相關信息有:

A、銀行借款 

B、未到期理財產(chǎn)品 

C、本期內(nèi)已注銷的賬戶 

D、重要關聯(lián)方的開戶情況 

E、未履約完畢的外匯買賣合約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CE
【解析】

審計人員寄發(fā)的詢證函通常應涵蓋以下事項及相關信息:1.銀行存款。2.銀行借款。3.本期內(nèi)已注銷的賬戶。4.被審計單位作為貸款方的委托貸款。5.被審計單位作為借款方的委托貸款。6.擔保(包括保函)。7.被審計單位為出票人且由銀行承兌而尚未支付的銀行承兌匯票。8.被審計單位已向銀行貼現(xiàn)而尚未到期的商業(yè)匯票。9.被審計單位為持票人且由銀行托收的商業(yè)匯票。10.被審計單位為申請人、由銀行開具的、未履行完畢的不可撤銷信用證。11.被審計單位與銀行之間未履行完畢的外匯買賣合約。12.被審計單位存放于銀行托管的有價證券或其他產(chǎn)權文件。13.被審計單位購買的由銀行發(fā)行的未到期銀行理財產(chǎn)品。14.其他,審計人員認為重大且應予函證的其他事項,如欠銀行的其他負債或者或有負債、除外匯買賣外的其他衍生交易、貴金屬交易等。  

為助大家順利備考,網(wǎng)校各輔導免費資料下載專區(qū)為大家提供了免費學習資料,可以貫穿你審計師備考的整個過程!大家可以利用起來!

中級審計師學習資料

▲點擊上圖即可下載▲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