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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jīng)開始,為幫助考生們高效備考,正保會計網(wǎng)校特從答疑板中精選學員普遍出現(xiàn)的問題,為大家找到解決的方法,以下是學員關于《中級會計實務》第十六章“會計口徑和稅法口徑不一致”提出的相關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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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問題描述: 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在轉(zhuǎn)回期間將增加未來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和應交所得稅。 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是將來應該多納稅,但是這里有個轉(zhuǎn)回,既然是轉(zhuǎn)回那為什么不是把將來多交的沖回? 答疑老師回復: 會計和稅法口徑如果存在不一致。 我們最終交的稅款,是按稅法口徑來交的。 會計口徑與稅法口徑不一致,就叫做暫時性差異。 比如會計認為應該交稅100,稅法認為應該交稅120。胳膊扭不過大腿,最終是按120交稅。稅法說,您將錢存在銀行,那叫銀行存款,是一項資產(chǎn),您就當做將120-100=20多交的這個稅,也當成資產(chǎn),只不過叫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 如果會計認為應該交稅100,稅法認為應該交稅80。還是胳膊扭不過大腿,您想少交甭想,可是想多交,也甭想,總之讓您交多少就得交多少。稅法說,這樣吧,100-80=20,您就當成欠我的,未來再交給我吧。所以叫遞延所得稅負債。 形成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將來要補稅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將來可以抵減稅款的。 祝您學習愉快! |
注:本文原創(chuàng)于正保會計網(wǎng)校(http://galtzs.cn),不得轉(zhuǎn)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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