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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大綱已經公布,但是中級會計新教材還沒有公布,那么此時你該怎么學習呢?最近有學員說經濟法的教材將不會有大的變動,這是真的嗎?那么一起來看看吧!
具體變化:
大綱變動分析
大綱刪除原具體考試內容的列示,僅體現(xiàn)考試基本要求,按照“掌握、熟悉、了解”三大部分列示了各章考點。具體章節(jié)及考點均無實質變化,知識個別考點的考試要求程度進行了調整,所以說,根據大綱的變動來看,經濟法的教材是不會有大的變動的。現(xiàn)階段大家可以按照2022年的課程來學習!
第一章(6個):
代理,仲裁,民事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第二章(14個):
公司擔保,公司的登記管理,注冊資本,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條件,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權利及股權轉讓,國有獨資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上市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別規(guī)定,股東訴訟制度,股份發(fā)行,利潤分配,董監(jiān)高的資格、義務
第三章(4個):
合伙企業(yè)財產與合伙人的財產份額,合伙企業(yè)的事務執(zhí)行,合伙企業(yè)與合伙人的債務清償
入伙、 退伙與性質轉變
第四章(11個):
物權,物權變動的基本規(guī)定,動產物權變動,不動產物權變動,善意取得制度,拾得遺失物,
共有,用益物權,抵押權,質權,留置權
第五章(9個):
合同訂立的方式,合同履行,合同的轉讓,合同的消滅,合同解除,違約責任,買賣合同,贈與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保證
第六章(16個):
票據行為,票據的權利,匯票,支票,證券交易的限制性規(guī)定,禁止交易行為,上市公司收購,信息披露,投資者保護,保險法的基本原則,保險合同的當事人及關系人,保險合同的訂立及免責條款,保險合同的變更,“財產保險合同”中的特殊制度,人身保險合同的特殊條款,信托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章(5個):
預算法概述,預算編制、審批、執(zhí)行、調整,企業(yè)國有資產管理,政府采購方式和程序,政府采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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