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20 蘋果版本:8.7.2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4中級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小知識:繳納增值稅相關規(guī)定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4/07/16 16:51:51 字體:

2014年中級會計師備戰(zhàn)正當時,為幫助考生進行有效練習迅速掌握知識,正保會計網(wǎng)校已開通2014中級會計職稱無紙化考試模擬系統(tǒng)“按章練習”模塊立即體驗>>。另外,網(wǎng)校學員在論壇和全國學員進行互動,大家一起鼓勵、一起進步!以下是網(wǎng)校學員為大家分享的知識點,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混合銷售行為依法應當繳納增值稅的,其銷售額為貨物的銷售額與非應稅勞務營業(yè)額的合計額。

  2.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視同銷售行為無銷售額的,稅務機關依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組成計稅價格,公式如下:

 ?、俨徽飨M稅的貨物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或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即:成本利潤率按10%計算。

 ?、谡魇障M稅的貨物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

  【解釋1】組成計稅價格公式推理過程: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消費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

  (3)組成計稅價格×(1-消費稅稅率)=成本+利潤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l-消費稅比例稅率)

  【解釋2】“成本”分為兩種情況:① 銷售自產(chǎn)貨物的為實際生產(chǎn)成本;② 銷售外購貨物的為實際采購成本。“成本利潤率”根據(jù)規(guī)定統(tǒng)一為10%.

  【解釋3】組成計稅價格的適用,必須在納稅人沒有平均價格可以參考的前提下才能適用。

推薦欄目:中級會計師報名條件  中級會計職稱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