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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級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基礎學習:權益披露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4/02/11 15:06:55 字體:

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jīng)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學員掌握基礎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wǎng)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權益披露

1.5%的披露(已講授)

達到5%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一個上市公司已發(fā)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fā)生之日起3日內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向中國證監(jiān)會、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抄報該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國證監(jiān)會派出機構,通知該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增減5%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一個上市公司已發(fā)行股份的5%后,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其擁有權益的股份占該上市公司已發(fā)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應當依照前述規(guī)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后2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2.5%~30%的披露

5%~20%

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

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20~30%

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

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

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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