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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練習題:銀行對企業(yè)的訴訟時效期間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5/04/16 17:47:26 字體:
  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已經開始,你準備好了嗎?為了讓考生有充足的時間備考,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新課已搶先開通(免費試聽>>)!另外,正保會計網校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了中級會計師試題,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單選題

  2011年4月1日A企業(yè)與B銀行簽訂一份借款合同,借款期限為1年。A企業(yè)在2012年4月1日借款期限屆滿時不能償還借款本息,2012年5月10日B銀行向A企業(yè)提出償還貸款本息的要求,當日遭到A企業(yè)拒絕,則銀行對A企業(yè)的訴訟時效期間為(?。?。

  A、2012年5月10日~2014年5月10日

  B、2012年4月1日~2014年4月1日

  C、2012年5月10日~2013年5月10日

  D、2012年4月1日~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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