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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審計風險
風險→可能性
審計風險→注冊會計師發(fā)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時)
審計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只要審計財務報表,就存在審計風險(發(fā)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
審計過程是將審計風險(不是重大錯報風險)將至可接受的低水平的過程,以使注冊會計師能夠合理保證所審計的財務報表不含有重大錯報
可接受的審計風險,需要考慮會計師事務所對審計風險的態(tài)度、審計失敗可能造成的損失等
重大錯報風險指財務報表審計前存在重大錯報的可能性→重大錯報風險審計前就已經存在
設計審計程序時,應從財務報表層次和認定層次方面考慮重大錯報風險
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與財務報表整體存在廣泛聯系,可能影響多項認定,通常與控制環(huán)境有關
認定層次的錯報風險進一步細分為:固有風險(無內控情況,某認定易于發(fā)生錯報的可能性)和控制風險(認定發(fā)生錯報,而該項錯報沒有被企業(yè)的內控及時防止、發(fā)現和糾正的可能性)
控制風險取決于財務報表編制有關的內控設計和運行的有效性;由于控制的固有局限性,某種程度的控制風險始終存在
檢查風險:若存在某一錯報,該錯報單獨or連同其他錯報可能是重大的,注冊會計師為將審計風險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而實施審計程序后,沒有發(fā)現這種錯報的風險
檢查風險取決于審計程序設計的合理性和執(zhí)行的有效性;但檢查風險不可能降低為零(不能被消除)
審計風險(可接受的低水平)=重大錯報風險(審計前存在;認定層次,通過對認定評估確認)×檢查風險(可接受的檢查風險)
在既定的審計風險下,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結果 與 可接受的檢查風險水平(檢查容錯水平) 呈反向關系
審計風險客觀存在,注冊會計師應將審計風險降到可接受的低水平;
通過對項目進行初步分析,認為財務報表中出現的錯報的可能性大(重大錯報風險大),那么該項目存在的審計風險大;
要將審計風險降到可接受的低水平,應采用較低的重要性水平(即對報表容忍的最大錯報較低),則需要設定更多的審計程序,獲取更多的審計證據予以支持(檢查風險小)
【結論】
重大錯報風險大 → 審計風險大 → 重要性水平低(即可接受的審計風險越低)→ 獲取更多的審計證據 → 檢查風險小
重大錯報風險小 → 審計風險小 → 重要性水平高(即可接受的審計風險越高)→ 獲取較少的審計證據 → 檢查風險大
重要性、審計風險和審計證據三者的關系
重要性水平(可接受的審計風險水平)和審計風險呈反向關系
重要性水平(可接受的審計風險水平)和審計證據呈反向關系
例題:(單選)下列關于重要性、審計風險和審計證據之間關系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A、重要性水平和審計證據之間成反向變動關系
B、重要性水平與可接受的審計風險之間成正向變動關系
C、審計證據和可接受的審計風險之間成反向變動關系
D、重要性水平不影響審計證據的數量,即兩者沒有關系
2017年注冊會計師的備考工作已經開始,為了使大家的復習更有針對性,正保會計網校學員在論壇中分享了注會《審計》科目的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祝大家備考愉快,夢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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