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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注會《稅法》易錯題解析:稅務注銷登記(七)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8/01/30 10:47:05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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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有“書讀百遍,其義自見”的古諺,西方有“Practice makes perfect”的箴言,兩者都是在強調重復練習的重要性。2017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日益臨近,多看書,勤做題是大有裨益的。以下是正保會計網校根據(jù)學員答題情況,精選篩選的《稅法》科目易錯題并配以教師講解??靵碜鲱}吧!

2018注會《稅法》易錯題解析:增值稅(二)

  單選題:

納稅人發(fā)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按照規(guī)定不需要在工商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之日起( )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管理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A.60

B.30

C.15

D.10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納稅人發(fā)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管理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按照規(guī)定不需要在工商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管理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正確率】27.05%

點評:本題主要考察的是稅務注銷登記的相關知識點,這一個知識點在考試中經常出現(xiàn),需要大家熟悉,對大家在做題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可以在網校論壇進行題目的討論,實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問,最終的目的是讓廣大學員都能夠打下一個堅實的基礎,在考試的時候遇到類似的問題大家可以得分。大家繼續(x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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