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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會《經濟法》易錯題解析:非公開發(fā)行(十八)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8/06/20 15:06:40 字體:

反求諸己,停止抱怨,習題做起來!現階段是2018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備考階段,在2018年注會考試的學習中學員除了勤奮努力還要講究方法,在學習知識點的同時不要忘記經常做練習題。以下是正保會計網校根據學員答題情況,精選篩選的《經濟法》科目易錯題并配以教師講解??靵碜鲱}吧!

易錯題解析

甲股份有限公司為非上市公眾公司,擬定向發(fā)行新股,下列說法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是( )。

A. 向本公司的20名核心員工、2名監(jiān)事和符合合格投資者管理規(guī)定的20名自然人投資者發(fā)行

B. 向本公司5名董事、3名監(jiān)事和符合合格投資者管理規(guī)定的30名自然人投資者發(fā)行

C. 向本公司的10名股東、9名董事和符合合格投資者管理規(guī)定的30家機構投資者發(fā)行

D. 向本公司的40名股東、5名董事和符合合格投資者管理規(guī)定的30家機構投資者發(fā)行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非上市公眾公司非公開發(fā)行股份。在非上市公司非公開發(fā)行中,特定對象包括:(1)公司股東;(2)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員工;(3)符合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規(guī)定的自然人投資者、法人投資者及其他經濟組織。其中(2)、(3)項合計不超過35名。因而只有選項D符合要求。(應試指南P52)

點評:本題是考查非上市公眾公司定向發(fā)行。本題是針對“特定對象”的要求,這里的人數要記住;另外定向發(fā)行的程序以及豁免情形也應當掌握。

針對大家在做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大家可以在網校論壇進行題目的討論,實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問,最終的目的是讓大家都能夠打下一個堅實的基礎,為以后的深入學習作好充分的準備。我們會盡量為大家準備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的練習題目,也希望廣大學員能夠通過閱讀教材,認真練習和測試,以求達到良好的練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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