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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稅務師考試備考已經開始,為幫助考生們高效備考,正保會計網校特從答疑板中精選學員普遍出現的問題,為大家找到解決的方法,以下是學員關于《財務與會計》第十章“計稅價格”內容提出的相關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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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問題描述: 怎么理解銷售價格低于受委托方計稅價格? 答疑老師回復: 委托方對外售價低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意思是,加工環(huán)節(jié)的消費稅就是最大的消費稅了,以后零售環(huán)節(jié)就不交納消費稅了,所以加工環(huán)節(jié)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物資成本。而若是委托方對外售價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基礎,則說明以后對外銷售時,按售價計算的消費稅高于加工環(huán)節(jié)的消費稅,所以加工環(huán)節(jié)的消費稅計入借方應交消費稅,然后以后對外銷售時再在貸方確認一筆貸方應交消費稅,這樣除了加工環(huán)節(jié)交納的消費稅,對外銷售時實際交納消費稅是貸方的應交消費稅借方的應交消費稅. 委托加工的物資收回后直接用于銷售的,銷售價格低于受托方計稅價格,委托方應將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到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如果是高于的話,則要按照租稅價格征收消費稅。 祝您順利通過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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