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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易錯題點評:借款合同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7/04/05 15:19:33 字體:

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易錯題專家點評

第一題: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 )時生效。

A.合同內容確定

B.雙方在合同上簽字

C.貸款人提供借款

D.以上均不對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第二題:

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協(xié)商一致,簽訂融資租賃合同。甲公司為承租人,由其選定丙公司生產的一套機器設備,由乙公司購買后交付給甲公司使用。在租賃期限內,由于甲公司員工王某操作不當,機器設備導致第三人損害。則對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的應當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甲公司和王某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融資租賃中租賃物致第三人損害的賠償責任。承租人占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害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本題中,租賃物致人損害不是因質量問題所致,因此出賣人也不承擔責任。王某是甲公司的員工,不是獨立的責任主體。所以甲公司才是賠償責任的主體。

點評:第一題:借款合同

本題考核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本題難度不大,考生需要掌握不同情形借款合同的生效條件。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是諾成合同、要式合同。自然人借款合同是實踐合同、不要式合同,合同自交付借款時生效。其他民間借貸合同(法人、其他組織等)除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當事人可以主張成立即生效。

點評:第二題:融資租賃

本題考核融資租賃中租賃物致第三人損害的賠償責任??忌趯W習融資租賃合同時,需要區(qū)分清楚承租人和出租人各自的權利義務。承租人占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害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  

注:以上習題來源于正保會計網校“每日一練——免費在線測試”欄目,網校老師針對學員每日提交的測試結果挑選出有代表性的錯題進行點評。

注:本文為正保會計網校原創(chuàng),版權屬正保會計網校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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