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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稅相關法律】關于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稅政策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春分 2022/03/31 16:29:15 字體:

近期在匯算清繳對不對?其中就有一項“獎金”確認,紅色的一行小字。作為稅務師欄目,也跟風一回~

關于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稅政策:

1、一次性獎金包括:年終加薪、兌現(xiàn)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2、計稅方法: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shù)額,按照《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計算納稅。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3、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此時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個人平時取得的“綜合所得”較低時可考慮。

《月度稅率表》(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居民個人計算年終獎及某些特殊計稅政策適用)

級數(shù)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1不超過3000元的30
2超過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10210
3超過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201410

4、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5、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6、居民個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它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guī)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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