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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簡答題】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隸屬于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年5月發(fā)生部分業(yè)務如下:
(1)收取當月的固定電話通話費用800萬元。
(2)公司常年開展預存話費獎勵積分的活動,預存1元話費,獎勵積分1分,每100積分可兌換1元話費,另外也可以根據(jù)積分情況兌換不同禮品。當月合計收到預存話費1500萬元。
(3)本月及以前月份預存手機話費的實際通話及服務費用本月發(fā)生額為1200萬元。其中通話費用1000萬元;短信、彩信等增值電信服務費200萬元。
(4)本月客戶用積分兌換的通話服務金額為50萬元。
(5)公司通過手機短信公益特服號為中國紅十字基金會接受捐款服務,收到全部捐款600萬元,按協(xié)議公司將594萬元的捐款支付給中國紅十字基金會。
其他相關(guān)資料:上述金額均為含稅價。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shù)。
根據(jù)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第1-5個小題。
問題1:分析計算電信公司收取的固定電話通話費用應納增值稅銷項稅額。
參考答案:
收取當月固定電話的通話費用屬于基礎(chǔ)電信服務收入,按9%的增值稅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增值稅銷項稅額=8000000÷(1+9%)×9%=660550.46(元)
問題2:預存話費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請說明理由。如需要,請計算其應納增值稅銷項稅額。
參考答案:雖然收到預存話費,但尚未提供應稅服務,因此沒有發(fā)生增值稅納稅義務,無需繳納增值稅。
問題3:分析計算預存話費實際使用時應納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參考答案:本月實際發(fā)生的手機預存話費收入,區(qū)分為基礎(chǔ)電信服務和增值電信服務,按各自適用的稅率計算增值稅。
增值稅銷項稅額=10000000÷(1+9%)×9%+2000000÷(1+6%)×6%=938895.62(元)
問題4:積分兌換通話服務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請說明理由。如需要,請計算其應納增值稅銷項稅額。
參考答案:以積分兌換形式贈送的電信業(yè)服務,不征收增值稅。
問題5:分析計算公司通過手機短信公益特服號為中國紅十字基金會接受捐款服務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請說明理由。如需要,請計算其應納增值稅銷項稅額。
參考答案: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及其成員單位通過手機短信公益特服號為公益性機構(gòu)接受捐款服務,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公益性機構(gòu)捐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增值稅銷項稅額=(6000000-5940000)÷(1+6%)×6%=3396.23(元)
考查知識點:一般納稅人增值稅應納稅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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