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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試題:債權申報(8.9)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6/08/09 17:34:31 字體:

稅務師考試·多選題

下列有關破產債權申報的說法中符合《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的有( )。

A.附條件、附期限的債權可以申報

B.債權人只能在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申報債權,過期不能補充申報

C.管理人或者債務人依照《破產法》規(guī)定解除合同的,對方當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申報債權

D.債務人是票據的出票人,在法院受理其破產申請后,該票據的付款人繼續(xù)付款或者承兌的,付款人以由此產生的請求權申報債權

E.債權申報期限最少不得少于30日,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以上內容是正保會計網校從論壇為大家整理的2016年稅務師試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2016年稅務師備考已經開始,你準備好了嗎?讓我們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時間,努力奮斗吧!祝您夢想成真!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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