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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稅考試《稅收相關法律》練習題:質權的效力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4/08/18 16:42:48 字體:

  2014年的注冊稅務師考試已經結束,為了幫助廣大學員備戰(zhàn)2015年cta考試,正保會計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稅考試各科目練習題,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多項選擇題

下列關于動產質押對出質人以及質權人的效力的說法正確的有( )。

A、出質人要按照質押合同的約定,將質物移交給質權人占有

B、債務履行期屆滿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質權人應當返還質物,質權人未受清償的,質權人可以實現(xiàn)質權

C、質物因為不可歸責于質權人的原因,有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質權人質權的,質權人可以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

D、質權人為實現(xiàn)質權而將質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質押擔保范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權人自負

E、債務履行期屆滿,出質人請求質權人及時行使權利,而質權人怠于行使權利致使質物價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損失,質權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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