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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稅服務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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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幫助廣大考生更高效地備考2016年稅務師考試,網校特別為大家準備了備考階段直播交流,網校老師為大家指點迷津!以下是陳立文老師講解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復習指導的具體內容。
一、本階段的學習進度
·《涉稅服務實務》要完成第1-8章的學習
·最好已經開始第9章的學習(獎勵小紅花一朵~·~)
·8月底(最晚9月中旬)完成基礎階段的學習
·9月上旬爭取開始習題班的學習!
二、重點內容
·第5章發(fā)票管理(特別是增值稅專票管理);
·第7章會計核算(特別是增值稅、營改增核算);
·第9章營改增(計稅政策、會計分錄、申報表);
·第10章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第11章是土地增值稅、印花稅、資源稅;
·第12章行政復議容易與稅款計算,稅收征管結合出簡答題;
·教材P423-431頁共有19個簡答案例,寫的非常好,請大家要全面學習一下。
三、學習方法
·要記的考點現在熟悉即可,劃關鍵字,不要死記;
·現在的關鍵是計算題,簡答題,營改增的相關規(guī)定;
·重點講解幾個案例:
√P113頁例7-11;
√P114頁例7-14;
√P115頁例7-16;
√P119-123頁例7-24至例7-29。
【知識點】2016年5月1日后購進不動產或不動產在建工程全套的賬務處理(新、重點內容)
購入環(huán)節(jié):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以及2016年5月1日后發(fā)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例7-11】2016年6月5日,某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辦公大樓一座,該大樓用于公司辦公,計入固定資產并于次月開始計提折舊。
6月20日,該納稅人取得該大樓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認證相符,專用發(fā)票注明的增值稅稅額為1100萬元。
根據相關規(guī)定,1100萬元進項稅額中的60%將在本期(2016年6月)抵扣,剩余的40%于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月起第13個月(2017年6月)抵扣。
2016年6月,企業(yè)賬務處理為:
借:固定資產—辦公大樓1000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6600000
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4400000
貸:銀行存款111000000
2017年6月,企業(yè)相關賬務處理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4400000
貸: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4400000
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購進貨物和設計服務、建筑服務,用于新建不動產,或者用于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并增加不動產原值超過50%的,其進項稅額依照有關規(guī)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不動產原值,是指取得不動產時的購置原價或作價。
購進時已全額抵扣進項稅額的貨物和服務,轉用于不動產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進項稅額的40%部分,應于轉用的當期從進項稅額中扣減,計入待抵扣進項稅額,并于轉用的當月起第13個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例7-14】2016年6月,某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為其已經使用了20年的辦公樓(賬面原值為1000萬元)進行裝飾修繕,將一批原采購生產用材料改變用途用于裝飾工程,該批材料在購進時已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票面注明價款為600萬元、增值稅額102萬元,企業(yè)已經認證并進行了進項稅額抵扣。本次裝飾工程支付設計費用,取得設計單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價款10萬元、增值稅額0.6萬元。支付施工單位建筑服務費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價款200萬元、增值稅額22萬元。
款項均已支付,則企業(yè)2016年6月賬務處理為:
借:在建工程—辦公樓裝修8100000(600萬+10萬+200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35600[(6000+220000)×60%]
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498400[(6000+220000)×40%+1020000×40%]
貸:銀行存款2326000(106000+2220000)
原材料60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408000(1020000×40%)
假設該企業(yè)2016年10月修繕完工,完工后賬務處理為:
借:固定資產—辦公樓8100000
貸:在建工程—辦公樓裝修8100000
2017年6月,企業(yè)相關賬務處理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498400
貸: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498400
按照規(guī)定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不動產,發(fā)生用途改變,用于允許抵扣進項稅額項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變用途的次月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
可抵扣進項稅額=增值稅扣稅憑證注明或計算的進項稅額×不動產凈值率
依照上述規(guī)定計算的可抵扣進項稅額,應取得2016年5月1日后開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稅扣稅憑證。
【例7-16】2016年6月5日,納稅人購進辦公樓一座共計2220萬元(含稅)。該大樓專用于進行技術開發(fā)使用,取得的收入均為免稅收入,記入固定資產,并于次月開始計提折舊,假定分10年計提,無殘值。
6月20日,該納稅人取得該大樓如下3份發(fā)票:
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一份并認證相符,專用發(fā)票注明的金額為1000萬元,稅額110萬元;
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一份一直未認證,專用發(fā)票注明的金額為600萬元,稅額66萬元;
增值稅普通發(fā)票一份,普通發(fā)票注明的金額為400萬元,稅額44萬元。
根據稅法相關規(guī)定,該大樓當期進項稅額不得抵扣,記入對應科目核算。
賬務處理為:
借:固定資產—研發(fā)大樓—免稅項目22200000
貸:銀行存款22200000
2017年6月,納稅人將該大樓改變用途,用于允許抵扣項目,則需按照不動產凈值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后分期抵扣。
(1)可抵扣進項稅額處理
①計算不動產凈值率
不動產凈值率=[2220-2220/(10×12)×12]/2220=90%
②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
納稅人購進該大樓是共計取得三份增值稅發(fā)票,其中兩份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屬于增值稅扣稅憑證,但其中一份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在用途改變前仍未認證相符,屬于不得抵扣的增值稅扣稅憑證。
因此,根據《不動產分期抵扣管理暫行辦法》,該大樓允許抵扣的增值稅扣稅憑證注明稅額為110萬元??傻挚圻M項稅額=110×90%=99(萬元)
③可抵扣進項稅額處理
根據《不動產分期抵扣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該99萬元進項稅額中的60%于改變用途的次月抵扣,剩余的40%于改變用途的次月起,第13個月抵扣。
計算填報2017年7月應抵扣、待抵扣進項稅額:
該大樓本期應抵扣進項稅額=99×60%=59.4(萬元)
該59.4萬元應于2017年8月申報期申報7月所屬期增值稅時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應記入當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核算。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594000
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396000
貸:固定資產—研發(fā)大樓—轉應稅項目990000
相關《附列資料》填寫要點
a.將不動產進項稅額全額99萬元,填入“附列資料(二)”
(P196)第8欄“其中:其他”。
b.將不動產進項稅額全額99萬元,填入“附列資料(二)”第9欄“本期用于購建不動產的扣稅憑證”(購建是指購進和自建)。
通過上述兩步:
一是能夠保證“一窗式”比對相符,二是先將不動產進項稅額全額扣減,通過后續(xù)步驟實現分期抵扣。
c.將不動產進項稅額全額99萬元,填入“附列資料(五)”
(P204、新增報表)第2欄“本期不動產進項稅額增加額”。
d.計算的59.4萬元填入“附列資料(五)”第3欄“本期可抵扣不動產進項稅額”。
e.計算的59.4萬元填入“附列資料(二)”第10欄“本期不動產允許抵扣進項稅額”。
【知識點】納稅人銷售不動產業(yè)務的賬務處理(新、重點)
(非自建、自建、一般計稅、簡易計稅)
(1)銷售非自建不動產
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
按照5%的預征率(或者征收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或者繳納)稅款。
【例7-24】某納稅人(非自然人)2016年6月30日轉讓其2013年購買的寫字樓一層,取得轉讓收入1000萬元(含稅,下同)。
納稅人2013年購買時的價格為700萬元,保留有合法有效憑證。如果該納稅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如何在不動產所在地地稅機關計算預繳稅額;
如該納稅人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應如何處理?
【分析】在地稅機關預繳稅款時,不需要區(qū)分納稅人性質,也不需要區(qū)分房產取得的時間是營改增前還是營改增后,只需要知道所銷售的不動產,是屬于自建的不動產,還是非自建。
在本案例中,納稅人轉讓的不動產為2013年外購的,因此屬于非自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300萬元,換算為不含稅價后,按照5%的預征率(或者征收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
一般納稅人賬務處理如下:
①一般計稅方法下:
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142857.14[3000000/(1+5%)×5%]
貸:銀行存款142857.14
當期,企業(yè)向機關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納稅申報,計提銷項稅額時,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1000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9009009.01(10000000-990990.99)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990990.99[10000000/(1+11%)×11%]
假設當期進項稅額合計為70萬元,其他銷項稅額合計為30萬元,則應納增值稅=990990.99+300000-700000-142857.14=448133.85(元)
企業(yè)本月末賬務處理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590990.99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590990.99
下月15日前繳納增值稅款時,賬務處理為: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448133.85(590990.99-142857.14)
貸:銀行存款448133.85
②簡易計稅方法下:
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142857.14[3000000/(1+5%)×5%]
貸:銀行存款142857.14
當期,企業(yè)向機關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納稅申報,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1000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9857142.86(10000000-142857.14)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142857.14[3000000/(1+5%)×5%]
可以看出,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方法后,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的稅款,與回機構所在地計算申報的應納稅額,應是一致的。
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稅款計算同上述一般納稅人選擇的簡易計稅方法。
只是賬務處理上將“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改為“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即可。
【例7-25】北京西城區(qū)某納稅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8年10月30日轉讓其2016年6月購買的寫字樓一層,取得轉讓收入1000萬元。寫字樓位于北京西城區(qū)。納稅人購買時價格為777萬元,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稅款為77萬元。該納稅人2018年10月的其他銷項稅額為70萬元,進項稅額為30萬元,留抵稅額為33萬元。
納稅人對此轉讓不動產業(yè)務應如何在不動產所在地地稅機關計算預繳稅額,如何在機構所在地申報納稅?
【分析】因該房產屬于外購的非自建不動產,按照規(guī)定,在北京西城區(qū)地稅機關預繳稅款時:
預繳稅款=(1000-777)/(1+5%)×5%=10.62(萬元)
預繳稅款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106200
貸:銀行存款106200
納稅人向北京市西城區(qū)國稅主管機關申報納稅時,將所有業(yè)務合并申報:應納稅款=1000/(1+11%)×11%+70-30-33=106.10(萬元)
其中,轉讓寫字樓銷售相關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1000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9009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991000
納稅人在2018年11月申報期內,將轉讓不動產及其他業(yè)務應共同申報納稅,應納稅額合計為106.10萬元。月末,企業(yè)賬務處理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1061000
貸: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1061000
納稅人可憑在北京西城主管地稅機關繳納稅款的完稅憑證,抵減納稅人應納稅額的10.62萬元,納稅人仍需繳納增值稅為:
仍需繳納增值稅:106.10-10.62=95.48(萬元)
相關賬務處理為:
借: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954800
貸:銀行存款954800
【例7-26】假設北京西城區(qū)某納稅人為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2018年10月30日轉讓其2016年6月購買的寫字樓一層,取得轉讓收入1000萬元。寫字樓位于北京西城區(qū)。
納稅人購買時的價格為777萬元,取得了增值稅普通發(fā)票。該納稅人2018年10月的其他業(yè)務的銷售額為5萬元。
納稅人對此轉讓不動產業(yè)務應如何在不動產所在地地稅機關計算預繳稅額,如何在機構所在地申報納稅?
【分析】該房產屬于外購的非自建不動產,按照規(guī)定,在北京西城區(qū)地稅主管機關應預繳稅款:
預繳稅款=(1000-777)/(1+5%)×5%=10.62(萬元)
賬務處理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106200
貸:銀行存款106200
納稅人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11月納稅申報期內,向北京市西城區(qū)國稅機關合并申報其應納稅款:
應納稅額=(1000-777)/(1+5%)×5%+5÷(1+3%)×3%=10.77(萬元)
轉讓不動產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1000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9893800(1000-10.62)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106200[(1000-777)/(l+5%)×5%]
其他業(yè)務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500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48500[5/(1+3%)]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1500[5/(1+3%)×3%]
納稅人在11月申報期內,將轉讓不動產及其他業(yè)務應共同申報納稅,應納稅額合計為10.77萬元,同時,納稅人可憑在北京西城地稅機關繳納稅款的完稅憑證,抵減納稅人應納稅額的10.62萬元,納稅人仍需繳納增值稅0.15萬元。
申報繳納0.15萬元稅款時,賬務處理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1500
貸:銀行存款1500
(2)銷售自建不動產
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或者繳納)稅款
即納稅人按照全額和5%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①一般納稅人,一般計稅方法下:
【例7-27】某納稅人(非自然人)為北京西城區(qū)納稅人,2016年6月30日轉讓其2013年自己建造的廠房一間,取得轉讓收入1000萬元,廠房也在北京市西城區(qū)。
納稅人2013年建造廠房的成本為700萬元。
如果該納稅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人對該筆業(yè)務選擇一般計稅方法,應如何在不動產所在地地稅機關計算預繳稅額,如何在機構所在地申報納稅?
假設納稅人其他業(yè)務6月的應納增值稅額為70萬元。
在北京西城區(qū)地稅機關預繳稅款時:預繳稅款=1000/(1+5%)×5%=47.62(萬元)
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476200
貸:銀行存款476200
按照假設,納稅人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由于是2013年自建的房產,營改增后不能取得有效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能抵扣進項稅額,納稅人向北京市西城區(qū)國稅機關申報納稅時:
應納稅額=1000/(1+11%)×11%+70=169.10(萬元)
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1691000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1691000
納稅人在7月申報期內,將轉讓不動產及其他業(yè)務應共同申報納稅,應納稅額合計為169.10萬元。
納稅人可憑在北京西城地稅機關繳納稅款的完稅憑證,抵減納稅人應納稅額的47.62萬元,納稅人仍需繳納121.48萬元。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1214800
貸:銀行存款1214800
②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稅方法下:
【例7-28】資料與例7-27基本相同,但納稅人對該筆業(yè)務選擇簡易計稅方法。
按照稅法規(guī)定分析及計算,納稅人在北京西城區(qū)地稅機關應預繳稅款:
應預繳稅款=1000/(1+5%)×5%=47.62(萬元)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476200
貸:銀行存款476200
納稅人向北京市西城區(qū)國稅機關申報納稅時,也應按照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在申報時,應同時加上其他業(yè)務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應納稅款=1000/(1+5%)×5%+70=117.62(萬元)
轉讓不動產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等1000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9523800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476200[1000×(1+5%)×5%]
其他業(yè)務增值稅應納稅額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700000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700000
納稅人在7月申報期內,轉讓不動產及其他業(yè)務共同申報納稅,計算的應納稅額合計為117.62萬元。納稅人可憑在北京西城地稅機關繳納稅款的完稅憑證,抵減納稅人應納稅額的47.62萬元,納稅人仍需繳納增值稅70萬元。相關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700000
貸:銀行存款700000
(3)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自建不動產的處理
【例7-29】某納稅人(非自然人),2016年6月30日轉讓其2013年自己建造的廠房一間,取得轉讓收入1000萬元。
納稅人2013年建造廠房的成本為7OO萬元。
如果該納稅人為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應如何在不動產所在地地稅機關計算預繳稅額?
【分析】在本案例中,納稅人轉讓的不動產為2013年自建的,因此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即1000萬元,為含稅價,換算為不含稅價后,按照5%的征收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
預繳稅款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476200[1000+(1+5%)×5%]
貸:銀行存款476200
除其他個人之外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應按照規(guī)定的計稅方法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小規(guī)模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后,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的稅款,與回機構所在地計算申報的應納稅額,應是一致的。
四、問題解答
學員問題:老師,這段時間基本是跟著網校進度走的,目前只是聽課、看書,沒有做題,想結束第一遍再重點做題?
老師回答:建議邊聽課、邊畫重點、邊做題,無須趕進度。
學員問題:老師,能把例9-1的申報表的錯誤大概說一下嗎?怕考試做錯了。我只報了基礎班,奚老師沒講申報表。
老師回答:例9-1奚老師沒有講,但陳老師講了,而且調整了好多數據,大家注意一下。
學員問題:機考主觀題怎么抓采分點?
老師回答:機考主觀題是采點給分。
學員問題:第一次考,現在才把《稅一》前3章學完,我還沒開始涉稅實務,計劃是先把稅一和稅二學完了才開始,可能要8月底才開始呢,那后面我應該怎樣復習?
老師回答:建議組合:《稅一》+實務第九章,《稅二》+實務第十、十一章結合。
學員問題:2月份只差幾分沒過,基本都會,如何復習呀?
老師回答:考試只差幾分的同學需要多做練習題。
學員問題:陳老師,我2月份考完了稅一和稅二。現在學涉稅服務實務,稅一和稅二的很細節(jié)的知識都忘得差不多了,自學挺難的,會不會考太多稅一稅二比較細的東西,并且在老師的講課中還沒提到。
老師回答:學習重點可以偏向稅一,稅二延遲些不著急,切記重點在營改增。
學員問題:簡答題有些無從下手?
老師回答:不知道如何做簡答題的同學把教材P423-431頁共有19個簡答案例通過電腦的方式敲幾遍,直到敲會為止。
學員問題:網校題庫的題和夢想成真,陳老師建議我做哪個?
老師回答:強調只做簡答和綜合。
學員問題:11月的考試是不是比1月的考試難一點呢?
老師回答:難度不好說。
學員問題:老師做題做哪些題目呢?
老師回答:主觀題。
學員問題:問一個實務問題,如果我取得外購貨物的專票,我事先知道要用于集體福利,進項稅就直接入成本,但稅票還可以抵扣不?
老師回答:一般先認證,先做進項,做完進項再作轉出。
學員問題:我想問一下夢想成真一套題夠嗎?
老師回答:一套題是不夠的,需要多做幾套,盡量多做主觀題。
學員問題:老師注會我報了四科(稅、經、財、會),稅務師報了稅法二和實務,現在稅務師科目還沒有開始學習呢?怎么安排比較好,稅一已經考過了,注會稅法已經過一遍了,稅務師一本書都沒有買。
老師回答:如果沒有買書影響不大,但講義一定要下載下來,不一定要打印,但一定要仔細看。
學員問題:機考可以帶草稿紙嗎?
老師回答:稿紙由考辦來發(fā),不允許私帶。
學員問題:書上漏洞百出,我買了都后悔了。
老師回答:書上出的是不嚴謹,需要仔細。
學員問題:我剛才問的是我審計的這個在建工程師專門用作科研的大樓,企業(yè)15年12月在建工程轉固定資產,并且補提1-11月的折舊,這樣增加了研發(fā)費用的基數,影響了所得稅可以嗎?
老師回答:一定要真實性。
學員問題:我買了套夢想應試指南,這里題量夠嗎?
老師回答:足夠。
學員問題:老師,稅一、稅二已經通過,現在要考實務,需要買稅一的新教材嗎?稅一的變動太大了,不知道實務會不會考稅一、稅二很細的考點?
老師回答:可以買一本稅法一的教材和題,變動比較大。
學員問題:老師,我報了3稅,現在只看了稅二的第一章,其他科目沒有看,要怎么安排時間復習?
老師回答:要加快進度了。
學員問題:考試可以帶計算器嗎?
老師回答:可以帶,但必須是沒有存儲功能的。
學員問題:老師,只看講義,不看教材行嗎?
老師回答:可以。
學員問題:今年會增加計算嗎?
老師回答:我不敢肯定今年計算會增加,但如果考辦愿意聽取考生的意見,應該增加一些計算或活學活用題目的。
學員問題:簡答題、綜合題做模擬卷的六套題,可以嗎?
老師回答:可以,因時間而定。
學員問題:基礎班的講義嗎?還是強化班的講義呢?
老師回答: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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