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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稅法二》每日一練:耕地占用稅(2023.11.04)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松子 2023/11/04 14:32:57 字體:

不度過寒冬,怎么能看見春暖花開?備考稅務師是艱辛的,但堅持到最后一定是值得的!來做做稅務師《稅法二》每日一練,慢慢變得強大、變得更好!

多選題

(2020年)下列關于耕地占用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的表述,正確的有(?。?。

A、醫(yī)療機構未經批準改變用途,為相關部門認定用途改變之日 

B、經批準占用耕地,為收到相關部門建設用地批準書之日 

C、因挖損、污染毀損耕地的,為相關部門認定毀損之日 

D、軍事設施經批準改變用途的,為收到相關部門批準文件之日 

E、企業(yè)未經批準占用耕地,為相關部門認定納稅人實際占用之日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CDE
【解析】
選項B,經批準占用耕地,耕地占用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納稅人收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辦理占用耕地手續(xù)的書面通知的當日。

【點評】本題考查耕地占用稅征收管理。

1)稅務機關負責征收。
2)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納稅人收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辦理占用耕地手續(xù)的書面通知的當日。
【提示1】未經批準占用應稅土地的納稅人,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認定其實際占地的當日。
【提示2】因挖損、采礦塌陷、壓占、污染等損毀耕地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自然資源、農業(yè)農村等相關部門認定損毀耕地的當日。
【提示3】納稅人改變原占地用途,需要補繳耕地占用稅的,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改變用途當日,具體為:經批準改變用途的為納稅人收到批準文件的當日;未經批準改變用途的為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認定納稅人改變原占地用途的當日。
3)納稅期限:應當自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繳納。
4)納稅地點:應當在耕地或其他農用地所在地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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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每日一練《稅法一》(11.04)

稅務師:每日一練《財務與會計》(11.04)

稅務師:每日一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11.04)

稅務師:每日一練《涉稅服務實務》(11.04)

稅務師每日一練題目都是網校老師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題都會有相應知識點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議您做完題之后再去查看答案。每日一練還提供專業(yè)點評,每周根據(jù)大家的測試結果,對于正確率較低的題目進行一下點評,以幫助大家理解。祝大家考試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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