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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答疑精華:受理或立案時限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5/04/20 13:50:59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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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jīng)進入最后的沖刺階段,大家復習進度怎樣呢?對于某些知識點、練習題,你是不是有些疑惑?為幫助更多初級職稱學員高效備考,網(wǎng)校特從“答疑板”中提取學員普遍關注的知識點和大家分享,祝大家學習愉快、夢想成真!

問:行政訴訟應自接到起訴狀起7日內(nèi)確定立案或不立案。相應地,民事訴訟應在接到起訴狀之日起幾日內(nèi)確定立案或不立案?行政復議、仲裁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幾日決定受理或不受理?

  答:經(jīng)濟仲裁:自收到申訴之日起五日內(nèi);

勞動仲裁: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七日內(nèi)。

行政復議:收到行政復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nèi)。

民事訴訟: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之日起七日內(nèi)。

5日或7日,不用考慮工作日。

推薦閱讀: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jīng)濟法基礎》答疑精華第一章匯總

注:本文原創(chuàng)于正保會計網(wǎng)校(http://galtzs.cn),不得轉(zhuǎn)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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