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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起,住房租金允許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扣除了,租房發(fā)票可能會成為個稅扣除的依據。那么開具租房發(fā)票需要花費多少成本呢?這是由交多少稅決定的。在住房租賃市場,個人出租占據著大部分市場,而個人出租房屋要交哪些稅呢?稅率又是多少?
個人出租房屋涉及的稅費一般包括:增值稅及附加稅費、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和印花稅。
一、增值稅及其附加稅費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附件2: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guī)定 》第一條第九款第六項規(guī)定:個人出租住房,應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也就是個體工商戶同樣適用上述條款。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6號)第八條規(guī)定: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納稅款:
(一)出租住房:
應納稅款=含稅銷售額÷(1+5%)×1.5%
(二)出租非住房:
應納稅款=含稅銷售額÷(1+5%)×5%
稅收優(yōu)惠:
(一)自然人: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規(guī)定,其他個人(指自然人)采取預收款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預收租金收入,可在預收款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可享受小微企業(yè)免征增值稅優(yōu)惠政策。
(二)個體工商戶:
只有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有免征優(yōu)惠:《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yè)免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2號)規(guī)定,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享受小微企業(yè)暫免征收增值稅優(yōu)惠政策。
二、城市維護建設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消費稅、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與消費稅、增值稅同時繳納。 稅率如下:
(一)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qū)的,稅率為7%;
(二)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zhèn)的,稅率為5%;
(三)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qū)、縣城或鎮(zhèn)的,稅率為1%。
個人出租住房應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出租房屋應交增值稅額×7%(或5%、1%)。
三、教育費附加
《征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guī)定》規(guī)定:教育費附加,以各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稅額為計征依據,教育費附加率為3%,分別與增值稅、消費稅同時繳納。
地方教育附加征費率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費率一般為1%或2%。
個人出租住房應繳納教育費附加=出租房屋應交增值稅額×3%;
個人出租住房應繳納地方教育費附加=出租房屋應交增值稅額×1%(或2%)。
四、房產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規(guī)定: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qū)分用途,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個人出租住房房產稅應納稅額=租金收入×4%。
五、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規(guī)定: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qū)分用途,免征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六、印花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規(guī)定:對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免征印花稅。
七、個人所得稅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個人出租房屋按照“財產租賃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應按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每次(月)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月)收入額-準予扣除項目-修繕費用(800元為限)-800元
(二)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月)收入額-準予扣除項目-修繕費用(800元為限)]×(1-20%)
準予扣除的項目費用包括出租房產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和教育費附加等,財產租賃所得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適用稅率: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規(guī)定: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出租住房應納個人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10%。
但是很多地方是核定個人所得稅,直接按租金收入的1%或2%(各地不統(tǒng)一),以當地稅務機關的規(guī)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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