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2022年馬上就要過去,又到了該考慮公司給員工發(fā)年終獎的時候。很多同學可能會說,年終獎個稅的問題不是在第二年個稅匯算清繳時選擇一下就好了,現在根本不用考慮嗎?
我們常說“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年終獎個稅的籌劃也是這樣,一定要提前考慮和規(guī)劃,否則等實際處理完畢以后再想籌劃,或者籌劃空間很小,或者所想到的籌劃方法根本不符合稅法要求而增加了涉稅風險。
關于年終獎個稅,分3個問題解釋:
1、年終獎相關個稅政策
2、年終獎單獨計稅VS并入綜合所得比較
3、什么情況需要考慮選擇單獨計稅
年終獎相關個稅政策
年終獎單獨計稅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我們經常說的年終獎,對應到個稅中稱為“全年一次性獎金”,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發(fā)布公告2021年第42號,全年一次性獎金(年終獎)可以繼續(xù)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而單獨計算并繳納個人所得稅,該政策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年終獎并入綜合所得VS單獨計稅
綜合所得包括自然人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四項,綜合所得中的各項在平時按月、按次進行預繳,年度終了以年度匯總上述各項,用綜合稅率表統一計算,做個人所得稅的匯算清繳。年終獎并入綜合所得就是把年終獎作為工資薪金進行個稅處理。綜合所得適用稅率表如下。
年終獎單獨計稅是與并入綜合所得相對應的概念,就是把年終獎單獨按照個稅規(guī)定計算稅款,不參與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根據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的規(guī)定,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年終獎”什么情況需要考慮單獨計稅
根據單獨計稅和并入綜合所得的比較,可以嘗試分析年終獎單獨計稅最低適用稅率是3%;而綜合所得因為存在固定扣除和專項附加扣除等,因此存在納稅人有個稅的應稅收入而無應納稅所得額的情況,最低適用的稅率為相當于0%,此時并入綜合所得一定更有利;如果存在應納稅所得額大于0,但適用個稅稅率不超過3%時,并入綜合所得一定不會比單獨計稅多交稅。具體分析過程如下。
1、在年終獎并入綜合所得后,綜合所得扣除基本減除額(6萬元)、專項扣除(個人社保部分)、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贍養(yǎng)老人等)后應納稅所得額小于0時,并入綜合所得適用稅率0%,而單獨計稅適用稅率至少為3%,此時一定是將年終獎并入綜合所得更節(jié)稅。
例1:張三月薪5000元,年終獎為2個月工資,個人部分社保公積金年度數為12000元,住房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為12000元。
方式1:年終獎單獨計稅
(1)年終獎個稅計算過程
找稅率:5000×2/12<3000,適用3%稅率
年終獎部分個稅=10000×3%=300元;
(2)綜合所得部分個稅計算過程
應納稅所得額=5000×12-60000-12000-12000<0,因此無需納稅
兩部分合計納稅為300元;
方式2:年終獎并入綜合所得
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5000×12-60000-12000-12000+5000×2=-14000<0,因此無需納稅;
這種情況下并入綜合所得比單獨計稅少繳納稅款300元,因此并入綜合所得更有利。
2、在年終獎并入綜合所得后,綜合所得扣除基本減除額(6萬元)、專項扣除(個人部分社保)、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贍養(yǎng)老人等)的應納稅所得額小于36000時,綜合所得適用稅率最高3%,單獨計稅稅率至少3%,此時年終獎并入綜合所得可能節(jié)稅,可能不節(jié)稅,但不會比單獨計稅多交稅。
例2:張三月薪6500元,年終獎為2個月工資,個人部分社保公積金年度數為12000元,住房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為12000元。
方式1:年終獎單獨計稅
(1)年終獎個稅計算過程
找稅率:6500×2/12<3000,適用3%稅率
年終獎部分個稅=13000×3%=390元;
(2)綜合所得部分個稅計算過程
應納稅所得額=6500×12-60000-12000-12000<0,因此無需納稅
兩部分合計納稅為390元;
方式2:年終獎并入綜合所得
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6500×12-60000-12000-12000+6500×2=7000,適用3%稅率,個稅=7000×3%=210元;
可以看出,在該情形下并入綜合所得比單獨計稅節(jié)約稅款180元。
例3:張三月薪7000元,年終獎為2個月工資,個人部分社保公積金年度數為12000元,住房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為12000元。
方式1:年終獎單獨計稅
(1)年終獎個稅計算過程
找稅率:7000×2/12<3000,適用3%稅率
年終獎部分個稅=14000×3%=420元;
(2)綜合所得部分個稅計算過程
應納稅所得額=7000×12-60000-12000-12000=0,因此無需納稅
兩部分合計納稅為420元;
方式2:年終獎并入綜合所得
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7000×12-60000-12000-12000+7000×2=14000,適用3%稅率,個稅=14000×3%=420元;
可以看出,在該情形下并入綜合所得與不并入綜合所得,繳納稅款相同,選擇哪種方式均可。
結論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當把年終獎并入綜合所得,扣除全部的扣除項目,應納稅所得額小于0時,并入綜合所得一定節(jié)稅;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6000元時,并入綜合所得一定不會多交稅;綜合上述兩種情況,在滿足并入綜合所得后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6000元時,可以一律按照并入綜合所得計算個稅,因為單獨計稅無論如何不會減少繳納的稅款。
而當年終獎并入綜合所得后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6000元時,此時應當考慮年終獎單獨計稅,因為綜合所得稅率存在部分適用10%檔,而年終獎單獨計稅可能適用3%,存在節(jié)稅籌劃空間。
本文為正保會計網校老師原創(chuàng)文章
轉載請注明
更多推薦:
下一篇:年末要出哪些報表?清單來了!
Copyright © 2000 - 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