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60 蘋果版本:8.7.6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如何界定新建房與舊房?

來源: 北京燕山稅務 編輯:那個人 2023/12/21 17:17:20  字體:

選課中心

實務會員買一送一

選課中心

資料專區(qū)

需要的都在這里

資料專區(qū)

課程試聽

搶先體驗

課程試聽

高薪就業(yè)

從零基礎到經理

高薪就業(yè)

【問題】

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如何界定新建房與舊房?

【回答】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guī)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48號)規(guī)定:“七、關于新建房與舊房的界定問題

新建房是指建成后未使用的房產。凡是已使用一定時間或達到一定磨損程度的房產均屬舊房。使用時間和磨損程度標準可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財政廳(局)和地方稅務局具體規(guī)定?!?/p>

根據《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土地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地稅地〔2005〕557號)第六條規(guī)定,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建造商品房,已使用(包括自用、出租等)年限在一年以上再出售的,應按照轉讓舊房及建筑物的政策規(guī)定征收土地增值稅,不再列入該項目土地增值稅的可銷售總建筑面積范圍,在清稅計算銷售比例時予以扣除。

更多推薦:

專業(yè)問答 會計培訓 財稅政策

一文知曉小微企業(yè)優(yōu)惠政策,增值稅、印花稅等

薪資明細表是什么?它包含了哪些信息?

學員討論(0

實務學習指南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