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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耕地占用稅有哪些不征稅、免稅和減稅政策?
【回答】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八號)規(guī)定:
? 占用耕地建設農田水利設施的,不繳納耕地占用稅。
? 占用園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yǎng)殖水面、漁業(yè)水域灘涂以及其他農用地建設直接為農業(yè)生產服務的生產設施的,不繳納耕地占用稅。
? 軍事設施、學校、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醫(yī)療機構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稅。
? 鐵路線路、公路線路、飛機場跑道、停機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減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稅額征收耕地占用稅。
? 農村居民在規(guī)定用地標準以內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當?shù)剡m用稅額減半征收耕地占用稅;其中農村居民經批準搬遷,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過原宅基地面積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稅。
? 農村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殘疾軍人以及符合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農村居民,在規(guī)定用地標準以內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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