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營改增以后,哪些應稅服務屬于交通運輸服務的范圍呢?
全面營改增以后,哪些應稅服務屬于交通運輸服務的范圍呢?
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注釋》第一條第一項規(guī)定:
交通運輸服務,是指利用運輸工具將貨物或者旅客送達目的地,使其空間位置得到轉(zhuǎn)移的業(yè)務活動。包括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和管道運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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