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09年注會考試成績核查通知
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考試全國統(tǒng)一考試評卷工作已經完成,現將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考試原制度下全國統(tǒng)一考試成績、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考試全國統(tǒng)一考試——專業(yè)階段考試成績發(fā)放給你們。請你們注意接收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今年成績數據的發(fā)放繼續(xù)采用通過云南省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網站下載的方式。云南省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網址http://www.ynicpa.org。各州、市考辦請于1月5日前登陸該網站,通過首頁左下角“相關下載”進入,原制度考試成績選擇省直考區(qū)數據“XF002009.bak”進行下載(其中各考區(qū)相應代碼為考生報名序號中的機器號),專業(yè)階段考試成績選擇各考區(qū)的數據文件“ZYJDXF**2009.bak”進行下載(其中**為各考區(qū)相應代碼),分別通過新舊考試信息管理系統(tǒng)接收“XF002009.bak”和“ZYJDXF**2009.bak”文件,接收菜單路徑為“數據管理——接收考區(qū)數據”。
二、經全國考委會審議,對有“違紀、作弊”行為考生已做處理,在成績數據上均做有標志,現說明如下:原制度考試成績中的數據意義如下:“-1”即未報;“-2”即未考;“-3”即取消單科成績;“-4”即取消全部參考科目成績,并取消以后4年報考資格;“-5”即取消全部參考科目成績,并終身不得參加注冊會計師行業(yè)組織的各類考試;“-6”即以前年度考試作弊,受到??继幜P,期限未滿,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考試成績;“-9”即待查。專業(yè)階段成績數據意義如下:“-1”為未報;“-2”為未考;“-3”為取消單科成績;“-4”為取消本場考試成績和3年內(不含當年)不得參加注冊會計師考試;“-5”為取消當年全部科目考試成績和5年內(不含當年)不得參加注冊會計師考試;“-6”為以前年度考試作弊受到停考處罰,期限未滿,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考試成績;“-7”為客觀答題卡上未粘貼條形碼,沒有成績;“-8”為取消本場考試成績和5年內(不含當年)不得參加注冊會計師考試;“-9”為待查。
三、根據《關于印發(fā)〈注冊會計師考試成績核查試行辦法〉的通知》(財考[2001]22號)及《關于印發(fā)〈注冊會計師考試成績核查試行工作規(guī)程〉的通知》(財考辦[2001]169號)的規(guī)定,考生可向各考辦提出成績核查申請,各考辦將予以受理。各州、市考辦應于2010年1月20日前將核查申請匯總后上報省考辦,由省考辦統(tǒng)一上報全國考辦審核確定后,再將核查成績通知相關考生。
各州、市考辦在受理考生核查申請時,應同時代收成績核查費標準為每人每科100元,并全額上交省注協(xié)財務部,以便開具財務收據。財務部聯(lián)系人:王雋南;電話:0871-3138605;傳真:0871-3138605。請各州市考辦于2010年1月25日前繳清所有款項。省考辦聯(lián)系人:覃俊、陸靜;電話:0871-3138603;傳真:0871-3183073。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9年度原制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核查分數申請表.doc
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專業(yè)階段考試核查分數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