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評考試《資產評估》預習:投資性房地產與公允價值計量
第十二章 以財務報告為目的的評估
知識點十六:投資性房地產與公允價值計量
1.含義及構成
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所持有的房產。投資性房地產應當能夠單獨計量和出售。
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會計計量規(guī)定
在資產負債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xù)計量;但是,在有確鑿證據(jù)表明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xù)可靠取得的情況下,可以對投資性房地產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xù)計量。
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應當同時滿足下列條件:①投資性房地產所在地有活躍的房地產交易市場;②企業(yè)能夠從房地產交易市場上取得同類或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及其他相關信息,從而對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做出合理的估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