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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審計師考試《審計理論與實務》
第一部分
第九章 審計報告
第三節(jié) 內部審計的審計報告
一、內部審計報告的含義
內部審計報告是指內部審計人員根據(jù)審計計劃對被審計單位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后,就被審計單位經(jīng)營活動和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出具的書面文件。
內部審計人員可以在審計過程中提交期中報告,以便及時采取有效的糾正措施改善經(jīng)營活動和內部控制。(特殊)
二、內部審計報告的基本要素
1.標題。
2.收件人。應當是與審計項目有管理和監(jiān)督責任的機構或個人。
3.正文。審計概況、審計依據(jù)、審計發(fā)現(xiàn)、審計結論、審計建議、其他方面。
4.附件。是對審計報告正文進行補充說明的文字和數(shù)字材料。一般應包括相關問題的計算及分析性復核審計過程、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的詳細說明、被審計單位及被審計責任人的反饋意見等內容。
5.簽章。
6.報告日期。
7.其他。
三、內部審計報告的編制、復核與分發(fā)
審計項目負責人應在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后,編制審計報告,并向被審計單位征求反饋意見。
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持有異議的,審計項目負責人及相關人員應進行研究、核實,必要時應修改審計報告。內部審計機構應該建立健全審計報告分級復核制度,明確規(guī)定各級復核的要求和責任。
內部審計機構應將審計報告提交被審計單位和組織適當管理層,并要求被審計單位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落實糾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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