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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 北京個體戶應繳稅種改由地稅征收

2004-12-3 9:13 新京報 【 】【打印】【我要糾錯
    昨天,北京市地稅局宣布,從明年1月1日起,原先由市國家稅務局征收的個體工商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以及其他地方稅種,將由北京市地稅局進行征收管理。

    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介紹,1996年時值國地稅機構剛剛分設不久,北京地稅機關征管機構尚不夠健全,故將這些地方各稅的征管工作委托市國稅局負責。

    而現在,個體工商戶規(guī)模不斷擴大,新的發(fā)展形勢對本市個體稅收的管理提出了新的需求,而地稅機關目前已具備自行征收管理的能力。

    同時,他還表示,此次涉及調整的各類市場外的個體工商戶需于今年12月15日至明年1月31日到工商注冊地主管地稅機關辦理稅務登記手續(xù);各類市場內的個體工商戶暫不辦理登記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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