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務部零售購物袋反傾銷調查近日作出終裁,是否應訴、應訴水平高低所獲裁決結果大為不同。深圳市恒隆塑膠制品有限公司執(zhí)著、全力應對,終獲反傾銷“零稅率”。
記者從廣東東方金源律師事務所獲悉,美國時間6月10日,美國商務部對來自中國、馬來西亞、泰國的聚乙烯零售購物袋反傾銷調查作出終裁。美國商務部認為上述國家的出口商和生產商以低于正常價值的價格在美國銷售聚乙烯零售購物袋,裁定傾銷幅度在0.20%到77.33%之間,其中7家接受強制調查的企業(yè)的稅率從0.20%到41.21%不等,應訴企業(yè)的加權平均稅率是23.06%,不應訴的其他企業(yè)稅率統(tǒng)一為77.33%。
據東方金源律師事務所反傾銷專家金焰介紹,積極應訴的深圳恒隆塑膠品有限公司獲得了0.20%的最低稅率,而根據WTO規(guī)定,當進口產品的傾銷幅度不足2%,不得提起反傾銷要求,也就是說美國海關對低于2%的傾銷稅將不予征收,恒隆獲得了“零稅率”。
據了解,此次反傾銷案始于2003年6月20日,當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接受了美國聚乙烯零售購物袋行業(yè)協會和其5家公司會員提出的申請,要求對從中國、馬來西亞和泰國進口的聚乙烯購物袋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本次列入反傾銷調查的我國企業(yè)有37家,廣東省有12家,其中深圳有5家。同時有9家企業(yè)被選作強制調查企業(yè),但有兩家被強制調查企業(yè)喪失了應訴資格。這是美國商務部有史以來選擇強制調查企業(yè)數目最多的一次。ITC于2003年7月14日發(fā)出問卷,遺憾的是只有少數廠家作出了回應。8月1日,美方再寄問卷給沒有回應的中國公司,但都沒有得到答復。此后ITC和美國商務部相繼做出肯定的初裁,認定我國購物袋涉嫌對美相關產業(yè)存在實質性損害威脅,需繳付高額的懲罰性關稅。
在這種背景下,我國企業(yè)仍然認識不到其危害性,應訴依舊不積極,認為自己的商品只要不出口到美國,就沒有必要參加應訴。金焰認為,這對整個行業(yè)是相當不利的,一旦反傾銷最終成立,歐盟等將可能跟隨,最終受損的是國內整個購物袋生產行業(yè)。
金焰介紹說,深圳企業(yè)因為反傾銷意識和應訴水平提高很快,恒隆公司和深圳士力塑膠制品有限公司在初裁階段就分別獲得了0.12%和4.45%的低稅率,這就為恒隆最終贏得反傾銷“零稅率”奠定了基礎。然而,與深圳企業(yè)形成對比,臺全(東莞)和新達(泉州)兩家公司卻得到完全不同的結果,痛失應訴資格。臺全是因錯誤地選擇了掮客律師導致其應訴主體資格被取消;新達選擇的律師盲目地指導其提交數據,最終導致該企業(yè)喪失了應付美國商務部核查的信心而中途放棄。
深企積極應對反傾銷終獲“零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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