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新聞:財會資訊財經資訊財稅資訊審計資訊考試動態(tài):初級職稱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

各地動態(tài):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廣東廣西遼寧吉林山東內蒙古山西更多

首頁>會計資訊>財稅資訊> 正文

稅收新規(guī)為保險營銷員減負

2006-5-24 9:34 中國證券報 【 】【打印】【我要糾錯

  從6月1日起,保險行業(yè)147萬名營銷員將面對新的稅收政策。征稅方法調整后,保險營銷員的稅負普遍減輕,收入1100元以下者基本不受影響;收入在1200元至6000元之間者,稅負減少20%-35%;收入在6000元至20000元之間者,稅負降低16%.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的《關于保險營銷員取得傭金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以及中國保監(jiān)會發(fā)布的《關于明確保險營銷員傭金構成的通知》,保險營銷員的傭金由展業(yè)成本和勞務報酬構成,對傭金中的展業(yè)成本,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勞務報酬部分,扣除實際繳納的營業(yè)稅金及附加后,依照稅法有關規(guī)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根據目前保險營銷員展業(yè)的實際情況,傭金中展業(yè)成本的比例暫定為40%。

  根據現行政策,保險營銷員不僅要繳納營業(yè)稅,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且目前個稅25%的稅前費用扣除比例不足以抵減展業(yè)費用。截至2005年底,全國保險營銷員人數已達147萬人,2005年保險營銷員人均月收入1190元。

相關熱詞: 稅收 保險 營銷員 減負